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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标和废标的区别

法律顾问 2022-09-13 15:48 标签: 流标 废标 区别

一、定义不同

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为废标)。

二、成因方式不同

流标

1、是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过高。

2、是采购内容中对设备的型号和配置要求不尽合理。

3、是预算价定得过低,有的管理部门总是把项目预算价格压到最低点,甚至必要的费用(比如差旅费等)都没有考虑进去。

4、是付款方式过于苛刻,这也是导致流标的一个重要原因

废标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3、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采购任务取消。

三、处理方式不同

流标

投标人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也就是说,如果流标,整个招标就无效,招标必须重新进行。

废标

1、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2、规范招标信息发布。

3、细心制作招标文件。

4、认真编制投标书。

5、精心测算采购预算。

6、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程序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李启来律师

李启来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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