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驳回后,只要是符合起诉条件再次起诉的,没有民事诉讼法不予受理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2-08-11 15:54
驳回起诉后,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2-08-09 16:45
驳回起诉后,原告还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说如果上诉人的起诉被驳回,还是可以再次提起民事诉讼的,符合起诉的条件的即可。
2024-12-25 15:19
是的,一旦被法院明确拒绝受理你的案件之后,还真可以继续提起诉讼的。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会有这样的规定——当法院接到你的诉讼申诉后,可能会选择直接拒绝受理或审理这个案子。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毕竟打官司不是小事),但实际上也是有可能发生的。而拒绝诉讼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说诉讼的内容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等,其中绝大部分都是由于诉讼过程中的操作不够规范引起的。所以,当你被告知你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时,不要灰心丧气,注意后续的处理和流程就好,你还是有权再次发起诉讼的。
2022-08-09 15:46
法院驳回起诉,当事人可以再起诉。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7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022-08-19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