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新规:对消费者而言,不在销售区域的互联网保险能买了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且服务更好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网上卖哪些保险都有了严格的限制:1、产品名必须含有“互联网”三个字。2、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选择分期缴费的话,每期保费需一致。3、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能高于35%,保1年以上不能超过60%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2022-08-08 11:48
互联网保险新规:对消费者而言,不在销售区域的互联网保险能买了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且服务更好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网上卖哪些保险都有了严格的限制:1、产品名必须含有“互联网”三个字。2、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选择分期缴费的话,每期保费需一致。3、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能高于35%,保1年以上不能超过60%
2022-09-13 10:35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是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7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2-08-17 17:02
互联网购物维权途径如下:
1、网站平台投诉。消费者可向网站处理纠纷的部门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网购产生纠纷的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4、向快递公司投诉。在网购时,若是在寄送环节出了问题,可向快递公司投诉。
5、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消费者拨打热线后,受理员会将投诉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办理后会回复消费者。
2022-09-07 14:12
互联网金融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包括: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支付和结算风险等。
2022-09-13 10:36
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网络翻墙是一种违规行为,还没到犯法的程度。不过,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那么就是一种犯法行为,情形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度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