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不好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但可以依据物业合同约定要求物业费减免。如业主能拿出物业不按照合同约定服务的证据去起诉,法院会根据物业服务程度判决业主按相应百分比交纳物业费。
如果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责令物业公司改正,如不改正,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雇物业公司。业主也可以向社区、街道、小区办反映情况,限期改正。当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2026-01-13 16:14
若是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义务的,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
若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期满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08-10 10:01
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4-03-29 14:02
物业服务不到位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
物业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后,业主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已经竣工但尚未交付业主的房屋,是由开发商交物业费的。
2023-04-25 13:52
小区收取的物业费包括以下内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023-03-18 14:22
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享受了物业的服务,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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