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2、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3、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务派遣工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企业组织的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工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022-08-09 16:06
工会会员不分编内编外,工会费用单位收取。各单位内设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审委员对本单位工会经费福利支出等情况进行监督,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不定期对市属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进行抽查监督。全国总工会负责对全国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省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
2022-11-21 13:54
劳务派遣享受法定节假日。按规定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2022-08-09 13:55
劳务派遣享受法定节假日。按规定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2024-07-16 09:50
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是指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劳动者。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补充形式。
2025-01-03 09:23
关于对劳务派遣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我们一直在积极落实以下几项细则:
首先,我们会在规定时间内,为每位派遣员工妥善办理人事档案的接转手续,以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针对新招聘的派遣员工,我们也会及时协助他们完成招工备案所需的各项手续,让他们能够顺利入职;
此外,针对需要在外务工的员工,我们还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其办理各式各样的证件,使各位员工在外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再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有必要,我们将负责提供并代办包含在档案中的材料证明手续;
最后,当派遣协议即将期满时,我们会按照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的实际需求,协助他们完成档案的续存或者转移,尽可能地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