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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报告打了必须离婚吗

法律顾问 2022-10-08 15:10

不是必须
因为涉及到军婚,部队的调解程序,不是必须的。协议离婚时,登记部门也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办理。1、首先当军人要离婚的话,那么当事人在的部队的领导以及政治机关会先对两个人进行相关的调解,如果在调解没有效的情况下,而且能够满足了离婚条件,在政治机关会出具一份证明,两个人就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拍两张照片到婚姻登记处去进行离婚,如果两个人协议离婚不了的话,那么就要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请求。
2、因为军人是属于特殊的职业,所以军婚在我们国家是有一定的婚姻保障的,在两个人要离婚的话,就需要经过组织上的同意,同意之后我先要写一个离婚的报告书,首先要把两个人离婚的原因具体的都写清楚了,然后对于两个人的财产问题分配的问题写清楚,最后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以及抚养费的一系列这些内容都要写清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于丽律师

于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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