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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啥不愿意给员工办退休

法律顾问 2022-10-09 14:04

企业不愿意给员工办退休的原因问题:单位办理退休,医保补缴需要由用人单位来补缴,因费用的补缴问题,单位不愿意帮员工办理退休。按照很多地方的规定,对于单位职工办理退休,如果医疗保险缴费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按规定是由单位进行一次性补缴,而不是由个人进行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的补交费用该员工与用人单位按比例承担,即办理退休的个人根据社保部门核算需要补缴的金额,由个人打到公司财务财务,再由公司财务补缴到医保部门。若由员工自行办理则可以防止资金的流转。医疗费的补缴作为单位职工退休而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一般都是需要有单位才能补缴进去,这个费用个人是可以承担的;但是在没有办理退休前,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只有在职工顺利办理退休后,劳动合同才能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刘建录律师

刘建录律师

河北勤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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