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采矿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矿产资源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十六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依照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2022-09-20 10:20
2022-08-11 11:34
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1月7日首次发布,自2004年1月13日起正式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订,共计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签发的行政法令、授权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行政命令或下发的行政操作性文件。
2022-09-07 14:50
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矿山是30年,中型的20年,小型的10年。
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有效期限办理采矿登记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一年,并且应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原因。
2022-08-12 10:09
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矿山是30年,中型的20年,小型的10年。
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有效期限办理采矿登记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一年,并且应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原因。
2022-08-12 10:09
按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矿山是30年,中型的20年,小型的10年。
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有效期限办理采矿登记的,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一年,并且应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