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管辖地确定的是根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2-09-26 11:20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
二、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三、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2022-10-17 11:27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确定:
一、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
二、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
三、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25-03-30 15:51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实践中,一些设区的市,比如北京市,针对一些单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
2024-07-22 10:38
2022-12-01 15:59
合同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已经协议约定管辖的,以协议管辖为准。2、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