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局咨询电话是12333。当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还是两种方式并用效果较好,要看争议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2-10-15 09:49
东莞市劳动局内设职能科电话(一)办公室(电话:22203611) 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发展预测工作;负责劳动领域地方性规章的草拟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文电、档案、新闻、信息、保密、财务、房管、保卫、接待等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承办有关法律事务,统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人事监察科(电话:22203623)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劳动系统在职人员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党组的日常工作;在党组指导下开展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共青团、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和劳动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三)财务审计科(电话:22203608)负责对本系统财务的综合平衡、监督管理;编制、审理本系统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四)劳动争议仲裁院(挂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电话:222036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开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立案和审理;做好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化解劳动纠纷;负责组织劳动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仲裁分庭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统筹安排仲裁分庭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提升全系统仲裁工作效能;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五)劳动关系科(电话:22203933) 综合管理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制定各类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收入调节的有关政策,协调企业人员工资报酬分配关系;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指导实施有关职工福利政策。(六)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电话:22203612) 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七)信访科(电话:12333)受理劳动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办信访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
2022-09-19 15:30
是12333。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一系列服务。12333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拨打12333号码的收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2022-09-21 13:44
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电话:0431-85679897、85679936。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2022-10-11 14:46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电话: 66680677,办公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022-10-18 14:59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2779193 地址:安远路45号
黄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3165287 地址 :车站后路10号
卢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51115765 地址 :马当路408号2楼
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4077766 地址 :虹桥路432号
长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52385715 地址 :安西路8号(周一,周三上午立案)
静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2312267 地址 :武宁南路241号(周一,周三立案)
普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52823738 地址 :志丹路8号(周五不立案)
闸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56906151 地址 :柳营路291号
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65072601 地址 :曲阳路191号
杨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5419450-3417 地址 : 济宁路363号
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51519798 地址 :莘庄莘北路168号
宝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56108351 地址 :友谊支路79号
嘉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59529012 地址 :嘉定镇金沙路28号
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50755200 地址 :云山路1080号(周四下午,周五不立案)
金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 57922304 地址 :朱泾镇人民路275号
松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57822180 地址 :人民北路1号
青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9717213 地址 :青浦镇公园路200号
南汇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58023198 地址 :惠南镇跃进路14号
奉贤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57420275 地址 :南桥镇科技路63号
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电话69693035 地址 :城桥镇南门路118号总工会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