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2-09-22 17:07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时,即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为劳动者。
2、主体地位不同
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领导和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
3、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除了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带义务。 例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2022-10-17 09:48
1、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动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3、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
4、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夫做过多约束。
2023-02-18 16:33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时,即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为劳动者。
2、主体地位不同
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领导和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
3、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除了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带义务。 例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劳动者因过错而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劳动和劳务合同哪个好呢?
劳动和劳动合同无法比较。因为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所以签订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的限制。例如,可以不支付社会保险费等。但是,劳动部门对劳动者的使用有比较严格的规定,除下岗、协保、内退人员外,他使用劳动者必须经过合法的劳动公司。只有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才能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由《民法典》调整,劳动者不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2023-02-15 10:22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以下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所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也是有区别的,具体如下:
1、用工主体: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则更为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虽然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关系,但是该管理更侧重于在提供劳务时的安排。
3、国家干预性程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确定外,劳动法律法规还以强制的形式作出规定,如工作时间、解除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体现意思自治,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
4、法律救济途径: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一调一裁两审”和“一调一裁”并存的专门的处理机制。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为普通民事纠纷,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5、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6.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2024-05-30 11:21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以下区别:
1、概念不同。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使用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使用《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3、争议解决方法不同。劳务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但申请仲裁必须存在仲裁协议;劳动合同争议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但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仲裁不需要仲裁协议。
4、因工受伤赔偿不同。劳务关系当事人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工伤赔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