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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吗

劳动工伤 2022-09-23 16:57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
1、代通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则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做为代通金;
2、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3、两者不是一回事,可以同时适用:如果用人单位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了你,你就不能拿代通金,但可以得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规定的,为违法解除,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5、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书面通知,要求单位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梁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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