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店内打架,一般店老板没有责任。但是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具有过错,并该过错有损害结果产生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2-09-03 10:48
店内打架,一般店老板没有责任。但是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具有过错,并该过错有损害结果产生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2-09-22 11:34
1、 店内打架,一般店老板没有责任。但是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具有过错,并该过错有损害结果产生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2-09-22 11:13
1、 店内打架,一般店老板没有责任。但是店老板在打架过程中具有过错,并该过错有损害结果产生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2-09-27 14:08
商家有权利不接待客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是有权不卖给顾客的,交易是自愿平等的,经营过程中不能存在强买或者强卖的行为。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原则上商家是不能拒绝顾客消费的,但出现为了大多数顾客安全等情形时,有权拒绝个别消费者消费。商家拒绝消费是否涉及歧视,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2022-10-12 11:45
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协助送医生处理。如果是店里场所缺陷,没有提醒,那要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