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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法律顾问 2022-09-15 11:29 标签: 南京 医保缴费年限 最新规定

一、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缴纳。月补足标准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

其中,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缴费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月递增至不少于10年。

二、城乡医保

城乡医保则需要每年都缴费参保,否则无法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胡兴成律师

胡兴成律师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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