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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前挣的钱归谁

损害赔偿 2022-09-15 14:11 标签: 侵犯 权益 行为

女儿出嫁前挣的钱,在一般情况下归自己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成年人是可以自由支配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的。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自由支配属于自己的劳动所得的。父母如果要求把钱给他们,可以协商,作为女儿,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徐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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