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哪个部门审理

法律顾问 2022-09-20 10:51 标签: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审理 部门

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有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三种。审判委员会设在各级法院,由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其他委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研究制定有关审判工作的方针和部署审判任务。合议庭是各级法院最基本的审判组织,通常由三至五名审判人员组成,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案件。独任审判员是设立在基层法院的审判组织,它由享有审判权的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一人组成,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事实较为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 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

段智远律师

段智远律师

黑龙江友翔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