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酒店可以从“失信人员名单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客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内正逐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人员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国内一般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行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2022-10-19 10:52
可以的,酒店可以从“失信人员名单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客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内正逐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人员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国内一般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行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22-08-10 11:33
可以的,酒店可以从“失信人员名单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客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内正逐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人员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国内一般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行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22-08-12 10:52
可以的,酒店可以从失信人员名单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客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内正逐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失信人员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国内一般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行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22-08-18 15:49
“在被限制高消费令后,任何星级宾馆都是不可以入住的。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限制高消费人员不可以入住星级酒店。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2-08-11 10:32
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住酒店的,但是不能住星级酒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 旅游、度假;
(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