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原则上应认定是给女方的。且该财产的性质上是赠与,但是是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赠与。且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且后两种情况必须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当事人可主张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2-08-10 16:25
不是真的。不管是现行的民法典还是之前的婚姻法,都明确提出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都均没有说禁止收取彩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022-11-18 10:43
“结婚收的份子钱归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2-08-05 17:20
2022-08-12 14:14
拿了彩礼拒绝登记不一定是骗婚,如果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存在骗婚的故意的是骗婚。被骗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男方,导致另一方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023-04-13 15:48
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若当事人约定男方可以处分的,则按照约定执行。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男方不得处分的,则男方无权处分。且存在入下情形,当事人可请求退还彩礼:1、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2、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3、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