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变相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法律顾问 2022-09-27 08:54 标签: 变相体罚学生 侵犯学生 权利

1、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健康权是有生命的主体依法享有的保障其自身肌体生理功能健康的权利。青少年正处于身体的发育期,各种身体器官的发育还不成熟,采用暴力的方式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学生身体器官的损伤,严重者造成终身残疾。2、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主体依法享有自己身体的权利。身体权的内容为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或支配自己的身体,他人不得非法妨碍。3、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马丽亚律师

马丽亚律师

北京市一法(太原)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医疗纠纷 建筑工程 金融证券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