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法律顾问 2022-10-26 14:31 标签: 民法典 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 最后为准

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中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方式,被继承人可能根据情况不同订立不同内容的遗嘱,为避免这一情况的,《民法典》规定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黄常赋律师

黄常赋律师

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