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67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比如,借款人将取得的基本建设贷款用于炒股,严重改变了借款的用途,虽然也有获利的可能,但使贷款人的贷款风险急剧加大,一旦发生股灾,很可能使贷款人蒙受重大损失。另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因此,贷款人对借款除加强监督检查外,对于借款人违约使用借款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3-05-08 11:46
约定借款用途的借款人不可以不按约定使用借款,借款人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使用借款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021-05-31 10:44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2023-12-23 11:44
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款的,借款人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拒不支付的,则贷款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2-08-11 10:36
两个借款人是可以只起诉一个借款人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2022-08-12 13:59
借款人未还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利息,应当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计算;
3、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