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3-06-01 08:37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准备好遗嘱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2023-06-17 10:39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经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递交以下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022-08-12 14:43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2024-04-23 14:08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2022-08-08 16:32
遗嘱公证方式: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2.公证处审查受理。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