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搬出房屋;
3、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2022-08-10 09:11
强拆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搬出房屋;
3、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22-11-30 16:12
“强拆房屋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
2、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没有搬出房屋;
3、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24-04-10 14:43
强征土地的表现形式是比较多的,强征土地有合法强征和非法强征两类,合法强征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非法强征是未经审批或者补偿的情况下,采取暴力的方式征收土地。
2025-02-10 15:36
拆迁可以强拆的情况: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08-12 13:39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八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对集体土地征收、对个人、单位、其他组织的房屋进行征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提前收回的法定条件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且必须是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征收。也就是说,虽然是公共利益项目,但可以不对房屋征收,可以绕开的,就不能进行房屋征收。
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概念,具有不确定性。公共利益首先是公共,公共,其一般情况是不特定的人或者是多数人,利益,一般与价值关联,其判断主观属性很强,弹性很大。很多地方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征收但实质上是进行商业开发也是比较普遍的。
因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所谓的公共利益,首先是指基于国防、外交;其次指修建是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次之,是为了事实科教文卫等项目建设的需要;最后,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也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