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2-08-27 11:54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2-09-01 15:04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也包括其中: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2021-03-04 15:16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因房屋买卖合同取得的财产,即房屋应当予以返还,支付的房屋价款也应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2-08-22 14:22
无效购房合同包括: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等。
2022-08-20 15:04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