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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利弊

公司法务 2023-02-25 16:59 标签: 设立分公司 利弊 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的利处:

1、分公司能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亏损不会与母公司利润相抵。

2、企业集团设立分公司,可以使集团公司长期战略中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得到长足发展,使整个集团在这些领域得以做强做大,从而强化集团的核心竞争能力。

3、同时通过确立分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将分公司经营风险有效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以内,集团公司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其承担风险,不会因为分公司在跌失误而遭受更多损失,更不会侵害到集团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和其他子公司的利益。

4、另一方面,分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的努力,在其业务领域中形成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有助于提升企业集团的整体形象。

设立分公司的弊处:

1、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

2、要求比较高,设立分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3、公司初期设立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对较大。

4、分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需要独立缴纳所得税,承担的税务水平相对比较高。

5、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此可见,设立分公司有利有弊,最终还是要看公司的具体情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姚月萍律师

姚月萍律师

浙江浙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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