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租房屋缴纳增指税的,属于营改增范围。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单位出租房屋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预缴税款的计算(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法律依据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022-09-22 14:21
一、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增值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2022-08-12 10:33
营改增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24-06-30 14:50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类开具的工程款发票和税率分以下两种:
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增改后工程款增值税发票。
其中,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简易办法计税,则只能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3-08-29 15:08
法律分析:土地增值税按照取得的收入扣除规定的项目后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款、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费等,增值税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如果增值税超过了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税率为百分之四十。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二百的,税率为百分之五十。
2022-08-12 15:01
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租金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租金的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所以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为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