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缓刑全都是当庭宣判吗

刑事辩护 2023-03-17 16:50 标签: 缓刑 当庭宣判 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缓刑全部是当庭宣判的,所以缓刑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是定期进行宣判,依据案情而定的。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所以,缓刑并不是必须当庭宣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汪明律师

汪明律师

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