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房子的产权人不改为子女的名字等于遗产继承未完成,会影响房产的相关处置权。也不能直接简单改为子女的名字,应依法履行手续。根据民法典,去世者的财产有合法继承人,或者根据医嘱决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定程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有效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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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2-09-28 11:27
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嘱办理;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未处理部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持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有关机关办理。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2022-08-08 17:07
2022-08-08 17:09
2022-08-08 17:23
2022-09-09 08:57
房屋产权人变更自己的姓名后,可以持变更后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登记申请书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