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清算组;
(二)确认清算财产;
(三)确认清算债权;
(四)支付清算费用;
(五)债务清算;
(六)分配剩余财产;
(七)清算结束。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22-08-12 10:34
公司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依法进行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4、人民法院依照股东申请予以解散公司等原因。
2022-08-11 13:51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2-08-29 10:31
2025-08-28 11:25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证券公司有以上行为,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
2022-08-12 14:25
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有:(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