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的性格各有不同,所以有的害怕,有的不害怕。但是,不管全责方害怕与否,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全责,意味着将在诉讼中承担败诉后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2-09-24 09:43
全责方是否害怕起诉要因人而异。
第一、全责方是否害怕起诉,因不同的人而有差异:有些人可以害怕,有些人可能不怕;
第二、无论全责方是否害怕起诉,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全责,意味着将在诉讼中承担败诉后果;
第三、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一道防线。
因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先尽量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去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问题,也不要怕麻烦,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
2022-10-10 16:55
第一、全责方是否害怕起诉,因不同的人而有差异:有的害怕,有的不害怕;第二、无论全责方是否害怕起诉,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全责,意味着将在诉讼中承担败诉后果;第三、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因而,能不起诉就不起诉,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到了怎么都解决不了的时候,就得果断起诉,毫不含糊。
2022-10-31 15:37
全责,意味着将在诉讼中承担败诉后果,这样看来,正常情况下,全责方是害怕被起诉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2-08-12 14:21
经销商私自做违法广告品牌方会被处罚。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8-09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