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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处罚

交通事故 2021-02-07 10:13 标签: 使用灯光 处罚

1、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2、机动车在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3、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200元记3分;4、机动车超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5、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6、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7、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8、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9、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10、牵引故障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罚款100元记1分。

王美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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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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