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违约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如果甲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1、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约定,一般可以直接适用违约责任的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责任。同时,违约责任的约定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予以主张。
可以。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劳动者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因租客人为使用情况导致物品需要维修的,由租客负责维修,可以要求房东配合。租客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物品老化导致需要维修的,由房东负责维修,电器类(在保质期)可由产品厂家上门维修,租客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时,租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负担。.这种情况下,因维修租赁物影响租客居住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房屋严重影响租客使用,租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按照合同赔偿。. 总而言之,自然老损、管道老化等造成的自然损坏,由房东来承担费用。 一般墙体,水电管道等都属此列。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多与担保公司合作,由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同时又以自身的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也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 反担保具有从属性,是对从债的担保。这种从属性指的是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而存在,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也就不能成立。因为反担保的目的就在于保障担保人(即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如果担保人没有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或者担保合同不成立,那么担保法律关系就没有成立,第三人不享有民法典规定的权利义务,反担保自然也就失去其存在的必要。
拒交物业费的情况: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8、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没有相关的约定,业主可以拒交物业公司向其催讨原业主所欠的物业费。
附加协议根据情况可分为以下两种: 其一、如果该附加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协议内容合法的,则该协议有法律效力;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附加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可以重新约定,或者从法定。原则上应按《民法典》规定的方式履行: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有效的租房合同应遵循以下几点: 1、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知悉并了解,在对合同内容认可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即为生效。 2、合同双方为公司的,须加盖公司或合同章方为有效。一方为个人的签字即可,一方为公司的仍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虽然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合同修改后是否是有效的,具体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过了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话,应当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就算是试用期的劳动者,也会受到劳动法律的保护,劳动者可以请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如下: 其一,性质不同。合同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 其二,效力不同。需要公证的协议只是把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 其三,法律效应不同。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也就是我们在租房中说的住户,简单来说也就是向你租赁东西,给你付租金的人。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