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与中介签订独家协议,如果两方意思表示真实,那么该协议合法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证并不是委托书生效的必备条件。委托书实际上就是简单的委托合同,没有公证的委托书依然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必要程序,公证的目是为了防止委托书不是委托人本人所签署一般的个人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但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很难判定真伪,为了慎重起见,要求公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赔偿违约责任。守约方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日期,到期时,守约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如果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指的是自己,而受托人指的是代表自己行使合法权益的人。受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委托书一旦正式订立,委托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对委托事项后悔,但是受托人如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的权益的任何行为,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依据委托协议而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委托合同是诺成、双务的合同。2.委托合同具有比较强的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前提。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当自己没有办法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可以委托别人带代自己行使某一项权利或者做某一件事情,这时就产生了委托代理的问题。委托代理涉及他人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需要比较慎重。并且,出现法定情形时,委托代理应当予以终止。
解除和终止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如果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超出代理权限,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代理人是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的,法律后果直接属于委托人。委托代理人越权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律责任。委托代理人根据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委托代理人的范围规定得十分广泛,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了充分的方便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解除权的五种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承租权转让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 (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双方当事人在租赁主体变更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当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