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盖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是难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的,建议在实践中不要采用这种方式订立合同。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产生纠纷,对方否认合同的效力,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传真件。《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视情况而定。如果售楼部有买方的合法委托授权,或者买方事后追认的,代签的认购书视为有效。售楼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买方名义签认购书,未经买方追认,代签的认购书不对买方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不可以。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合同,其本身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视情况而定。如果合同的当事人委托他人签订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的,合同有效,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的,签订的合同无效。
一般未成年所签订的合同应该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除非得到你的监护人的追认,否则,如果你的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对于该合同不予追认,那么该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后,应当赔偿损失,各自返还对方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只要属于无效合同,法院就会判决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签订协议书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主体合法。 2、协议书的内容合法。 3、协议书约定的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法。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意思表示真实。 6、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首先,一定要注意审查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不能过分轻信中介;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一般是三方协议,即房屋出卖人、中介及房屋买受人共同签订,如果房屋买受人只是与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严格审查中介机构的代理权限;其次,要仔细审查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版本,有其注意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时间、相关权属证书办理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约定,修改法律风险较大的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