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组织机构本身。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这个组织机构的公章。公司法人的法人章就是公司公章。
长期供货合同期限是多久,可以根据双方沟通的实际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它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产品购销合同期限。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不一定。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 1、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3、形式有效。 如果合同符合上述条件,签字人过世合同也是有效的。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关于行政协议的生效,依法成立的行政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生效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可以起诉。 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的法定情形都是可以起诉,委托书只是授权代理诉讼的凭证之一,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只要是和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具有证明效力就是可以的。但是,个人授权委托书,按手印的复印件法律效力不确定,如果对方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认可原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要看登记在谁名下。一般认为购房人通常情况下难以得知签字一方是否故意损害另外一方的权利,同时由于房产的价值较大,认定夫妻之间有互为代理的权限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认定合同效力的关键是该房产登记在了谁的名下。 一、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当由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有义务审核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当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因为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二、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购房人只负有对房屋产权状况形式审查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房屋的产权证书是享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购房人可以相信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唯一的产权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购房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信息。
不需要。承诺书,如果是单方设定义务的,义务负担者必须签字(法人或组织则应盖章)。 承诺相对人是单纯权利享有者的,权利享有者不签字不影响承诺的效力。比如单方权利的让与,权利受让人不必须签字,但是权利让与应当告知义务人。 所以,承诺书,承诺人要签字,承诺相对人可以不签。
合同合不合法,关键取决于合同当中的内容,以及签订合同的一些形式要件是否具备。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从法律风险上说,仍建议采取书面原件的方式,以防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无法证明双方当时的合意,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