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如果有小孩,只需带上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彩照各二张;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如果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即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只存在同居关系,即没有离婚这一说法。《民法典》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看你的具体诉求。
精神病人提出离婚可以离婚,另一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而且精神病人离婚一般必须选择诉讼离婚,不能选择协议离婚。
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 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现役军人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一定的规范化。因为即便是军人离婚也应遵循特别程序《中华令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婚后得精神病一方可提出离婚,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瘫痪几年可以离婚,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调解可能为基础的,不是看一方是否患有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协议离婚带的证件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带的证件包括: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只有一个前提,就是男女双方都是自愿的。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不管孩子是不是在哺乳期,都可以协议离婚。只需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 也可以直接诉讼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
这个要看法院的排期。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