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提出离婚,法律规定的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离婚,但是要先补办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当事人提供补发结婚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办理离婚证了。
可以离婚,看有没有行为能力,如果都没有,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协议或者起诉离婚。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有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一般会判离;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同时对方也拒绝离婚的,法院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低,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可以离婚。 虽然精神病人住院,但其仍是可以作为被告的法律上的人,所以可以起诉。 如果精神病人诉讼离婚时,无论其以原告身份还是被告身份出现,都应首先鉴定其精神状态。
可以。 如果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等一年后可以。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等女方分娩后1年。
按照国家规定,离婚后再婚要收回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也可以离婚,同时也可以办理证明,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和《离婚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为了证明是在无配偶的状态下进行结婚,还是需要拿着离婚证的。
轻度精神病可以离婚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精神病可以离婚的。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因患有精神病,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
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 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