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分为两种情况: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是考虑到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精神病患者一部分。
可以。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的,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
可以。
需要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一、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现役军人可以在出具证明的团以上政治机关驻地婚姻登记处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 3、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齐全。 3、双方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离婚登记申报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 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③《居民身份证》。
可以。转业军人离婚与普通人无异,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诉讼离婚。到民政局离婚的,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通过法院诉讼的,是到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小孩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2、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在经过调解无效之后,如果能够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再无修复可能的话,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同样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感情破裂的程度的话,法院则不会判决离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经法院审理查明,可以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婚前全款房产,属于个人,卖了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婚前是个人贷款买房付的首付,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房子卖掉后,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比例分割相应的财产。
可以。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婚后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分割方案,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达成一致意见,可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