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需要携带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不能了。因为离婚以登记为准,如果是没有领证是可以反悔的,因为离婚协议是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以后才生效的,领取了离婚证以后,离婚协议生效是不能再反悔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 1、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议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2、离婚起诉书。可以自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财产清单。 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制作财产清单应尽可能做到详细具体,表明财产的特征。
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因此,结婚以后,以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就都收回销毁了,也不存在有没有用了。
在中国领取结婚证的才属于合法夫妻,合法夫妻自愿离婚时才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婚姻关系是在结婚证为依据的,户口簿显示已婚,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不是有效的婚姻。则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不一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可以,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的机关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后户口迁移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必须强制迁出的规定。一般离婚后,一方需要持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的。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1、申请书首部 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2、申请书正文部分 婚姻状况 需要写明婚姻状况,包括:婚姻的起源,是否出于自愿,是否有包办、胁迫等其它因素,是否有不符合婚姻法登记规定的要件的情况,比如年龄,不许可结婚的疾病等,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离婚理由 需要写明离婚理由,比如感情基础、有无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是否有和好可能、是否存在感情破裂及其程度,比如有无第三者插足,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意见和要求 主要写明离婚的请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的给付、损害赔偿等。 双方有无达成其他协议 3、离婚申请书注意事项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提交结婚证。 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要附交家庭财产清单,写明存款,债权、债务的情况,并自己估好财产价值。 离婚案件的原告人,一般应亲自来院起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法院委托他人代为起诉的要提供有效证件。
需要到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再由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需要。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