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
可以。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哺乳期离婚的限制是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有严重的过错或者是女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的不受限制。 这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要求。
1、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双方之间的离婚意愿以及收集来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 2、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在此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受理。
不一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没登记称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事实婚姻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法律根本没承认婚姻关系的存在,随时可以离开。
如果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又起诉的话,只能双方一起协商看能不能有别的解决方式
既然男方已表明不要房子,实践操作得好,实际上对你有利的地方太多了。建办理。男方不要房子,但是要一半房款。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父母一方的名义购买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父母一方的名义登记,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法院不支持。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视为索赔。
可以。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并对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则选择另一种方式,即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等项目作出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