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仅是离婚,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同样应该先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动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所以即使离婚,不迁出户口,到房子拆迁了之后,是享受不到赔偿的。根据离婚协议,房屋是分到了谁的名下?如果是丈夫名下,则拆迁费用归丈夫。若妻子也有部分所有权,则按照比例分配拆迁费。户口不是分拆迁费的依据。户口在男方家里拆迁如果按户口补偿女方应该有份。等房产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与女方无关。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等)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1、非婚生子女意思就是这个孩子不是合法夫妻所生的孩子,就比如是由于跟第三方出轨所生的。2、根据规定,不是因为结婚生下的无户口人员。其本人或者是她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证和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本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换成非婚生育说明),去申请办理户口,户口落在父亲家还是母亲家根据自愿政策。3如果申请随着父亲落户,那需要提供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军人离婚的诉讼程序,大部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有的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审理军人离婚案件在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法律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由此可见,军人离婚程序比较严格。
这种情况说明女方对婚姻比较失望,夫妻感情已受影响,但是否离婚女方可能正在犹豫,男方如若想挽回,建议认真分析夫妻发生矛盾的原因,真正改正自己的错误并让女方看到自己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属于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房产、债权等),如无特殊约定,一般平均分割。
女方给男方花了几十万分手后是否可以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除非,你在花钱之前有明确的、或有证据证明受赠人是附有义务的,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女方从未抚养孩子,男方不可以要求女方签订以后无养老责任书。父母还是要赡养的,这是法定的义务。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跟离婚没有关系。法定义务不能协议免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女方不迁户口是不能上男方户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果户主或本人没有提出变更申请,女方户口是不能进行变更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女方不迁户口对以后不会有什么影响。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其实并没有强制的规定,对于女方在结婚之后就把自己的户口进行迁移,其实是女方本人的事情,只要自己愿意的话,拿着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民政局就可以办理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知道女方的存折或者银行卡所在银行,可以向执行局的人提供线索,对方会到相应的银行对女方的银行卡先行查封或者冻结,随后执行。如果女方已经将现金转走,执行局的人可以传唤女方,如果女方不到场可以拘传,要求其出具财产清单。必要的时候可以到女方的住所搜查,相关的物品可以用来查封,随后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女儿学费能和前夫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