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的结婚证上的日期就是领证当天的日期。 复婚虽是夫妻两人婚姻关系的重新开始,但是在法律上,复婚是一段新的婚姻,因此复婚后结婚证上的日期为复婚领证日期,不再是当初结婚领证的日期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再复婚的,应提交离婚证并收回才可办理复婚手续。如果丢失,可采取以下途径:1、到离婚证发放单位补办离婚证2、拿补办的离婚证去登记复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如果父母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应该由另一方来抚养的,如果家庭困难可以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也可以申请国家贫困金,既申请低保,国家会给予帮助的。我国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由在世的一方抚养,可以通过跟孩子的其他亲人协商的方式取得补助,但除孩子父母外的其他亲人与孩子之间均不成立抚养义务。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权是父亲,改随母亲民族,是可以的。 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个人的民族成份,可以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需要更改民族成分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
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相应的协议,对于孩子抚养的具体细节的和抚养费的支付等约定清楚。父母与子女间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而如果是父母双方经过协议商量之后,从而同意由女方带孩子的,但最好是变更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只要夫妻女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同时抚养权归另一方所有后,这时孩子由另一方带通常是可以的,并且还会受法律的保护。
只要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签字的都是有效的。在效力上来说,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会更有公信力。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即可。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费就是支付给监护人的,毕竟是监护人负责孩子的日常开销。关于子女的抚养费的标准问题,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是父母双方协商,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规定一定要多少,只要双方自愿,给多少都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律上对抚养费的标准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也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纠纷原告必须到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当然,拘传的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拘传的对象必须是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拘传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须是无正当理由。此外,拘传执行前,须告知被拘传人拒不到庭的后果并对其进行教育,如其仍拒不到庭,才能执行。
不付抚养费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如果不同意,抚养费需要以现金或者转账形式支付。从原则上讲,双方虽然已经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给孩子买衣服只是一方自愿的行为,不应该作为扣除抚养费的依据。根据《民法典》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那么离婚也是必要的,离婚有2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真要离婚,不管是哪种方式离婚都需要去办理离婚并且需要一定的手续,去民政局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属于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不可以领取离婚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我国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