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没有能力给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分居一年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分居一年二次起诉会判离的。
因分居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抚养费负担两个孩子的,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可以直接给孩子。
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四年以上是可以离婚的。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
分居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离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十年可以离婚,需要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分居十二年不能自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