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合法驾驶证车主无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责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始实施以来,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而且车要正常的年检。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视情况而定。需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比如是否将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使用,如果是这种情况,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车辆使用人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一般程序来进行处置的话,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下达时间,简言之,就是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大小来决定的。
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仅仅是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一)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 (二)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 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 (三)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 有的赔偿义务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若将自己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人,一些赔偿义务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走,此时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须谨慎保管好自己资料原件。 (四)申请理赔时,要确保保险公司书面确认该调解协议的内容并同意将赔款汇入受害人账户,若不能保证上述要求,很可能也无法拿到赔偿款。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非机动车撞机动车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主要责任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 由此可见,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这是肇事驾驶人首要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然而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心存侥幸,不但不停车,反而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现场不复存在,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无法认定,所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给老板开车出了事故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发生事故时在履行雇用活动,应该由雇主即老板赔偿。这里的雇佣活动指的是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司机和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老板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30%。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的责任依据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报废车车辆是车主出借给他人驾驶的,那么车主应承担责任。如报废车在已达报废年限后借给第三人,那么车主同样要承担责任。但如报废车在未报废前已借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在达到年限后继续驾驶引起事故的,则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车主不用承担责任。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确立连带赔偿责任后,应根据各肇事车辆的赔偿义务人之间的过错大小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一辆机动车的赔偿义务人在多支付了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后,可向另一方予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