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不一定右转弯不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追尾责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 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
发生交通事故主次责百分比是没有定性的,要知道交警部门是负责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但赔偿问题涉及调解方面的,一般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的,一般认为主次可,4-6、3-7、2-8、1-9,同等5-5。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指: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汽车租赁人的责任如下: 1、按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汽车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承租人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如属承租人擅离事故现场,造成无法向监理部门备案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公司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本中心所允许的驾驶员。
简易程序就是对损失较小,双方没有什么争议的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只要双方确认责任后,签字就行。一般程序是损失较大的事故,交警要专门组织调查,而且责任认定和调解分开。
不需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依据事故现场做出事故认定书,交警队因此次交通事故的职责即告终结,当事人领取事故认定后,将事故车辆取走,就无需在去交警队了。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没有影响,开车发生事故,只要不是肇事逃逸,或者有醉酒驾驶等等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都不会有影响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比例一致: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如果对方是机动车且没有保险的(主要是交强险),则原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部分,由对方负责进行赔偿;如果损失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则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