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撞到人骨折了国家规定的赔偿项目如下: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三轮车如果没有保险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责任由司机来全部承担相应的赔偿,双方可以先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投保人本车人员和被投保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金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在我国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最高赔付12.2万元。
违法占用公交车道扣3分,罚200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占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弯属于不按车道行驶的违章行为,一般会被扣3分,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占错车道有以下三种处罚情况:1、如果是普通道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200以下,一般是100元,不记分;2、如果是开到对向车道,那是逆行,罚款200以下,一般是200元,记3分;3、如果是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肇事方不配合处理理赔有以下几点做法: 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不需要赔偿,由于当事人逃逸,本来具有的商业险消失,从而只能使用交强险进行赔偿。驾驶者一旦逃逸或者醉驾、汽车没有年检等,商业险都不具备赔偿标准。所以如果当事人想要利用商业险进行赔偿就不能触犯以上各个事件。 第三者商业险不同于“交强险”,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既然法律无明确规定,那么主要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若有,应从其约定。 “交强险”的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是法律的明确规定。”
“肇事逃逸对方狮子大开口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警处理肇事逃逸的具体处罚为:交通肇事逃逸在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对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除此以外,永久吊销该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肇事逃逸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增驾期间违章记分只要不超过6分,不会有影响: 1、C1扣3分对增驾B2没有什么影响,但要注意不要再扣分,如果扣到6分,B2增驾下来就是实习期,实习期内记满6分就会延长一年实习期。有扣分,应该及时去处理违章,缴纳罚款,等记分周期结束的时候,记分才会清零。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如果事故一直不处理可以进行起诉解决,带上相关的材料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如果还不处理那么法院就会进行判决,判决之后还不处理那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 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