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3、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事件,都属于交通事故,所以车压到石子上,石头溅起砸坏路上行驶的车辆,也属于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这是驾驶人必备的常识。交通肇事逃逸,在法律上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现实中车辆在高速行驶时,压飞石子的情况常有发生,如果驾驶人因压飞石子对他人车辆造成损害,不知情的话,此时,行为人是没有逃逸的主观故意的,因此,不构成法律上的逃逸行为。但是如果当时已经发现,自己为逃避处罚而驾车逃跑的,这种行为就会构成逃逸。
驾照被扣12分35天内没有参加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对方酒驾撞坏车,这样理赔: 1、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驾考档案转移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科受理窗口办理。 1.驾考档案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原机动车驾驶证、数码照片,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当地或在当地居住。 (2)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真实、有效。 3.办理程序: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驾驶员考试科受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
2017年,15年强制报废期被取消,这对于私家车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是取消15年强制报废期,并不代表车辆就免于年检了,根据我国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显示,登记在册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之后,在连续的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如果没有通过年检,那么该车就会被强制报废。
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最长在被扣留的六十日后可以取回车辆。 公安机关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对车辆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以取回车了。
酒驾顶包的,酒驾者、顶包者都要受罚。 顶包者根据被顶包者的酒驾程度,承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一般的酒后驾驶,顶包者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及扣留驾驶证的处罚;如果被顶包者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顶包者则涉嫌包庇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交通肇事“顶包”行为不仅有违社会公德,而且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公安部门对“顶包”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移交治安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的“顶包”行为,将对交通肇事当事人,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顶包者以包庇罪定罪量刑。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如果后车处在停止状态,且与前车保持有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前车往后溜车撞上后车,则前车负责。如果后车处于向前行驶的状态,或处在停止状态但安全距离小于1米,此时前车溜车撞上后车,那么是后车的责任。 道路交通法规中规定的安全距离就是一米以上,所以行车中保持安全距离很重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再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决定的。发生追尾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