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资格证每年盖章本人不去,由他人代理是可以的。 我国允许行为人对一般事务实行委托代理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委托代理可以采用口头委托,也可以采用书面委托的方式。但是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了,不及时补办而继续从事运输的会罚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运输证过期了,就是无效证件了。应马上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到属地运管机构办理补审手续。 办理补审的流程如下: 1、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 2、交验相关证件。审验人员审验时应收回《道路运输证审验表》,并检查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单位车辆除外)、客货运线路标志牌。 3、进行现场记录。道路运输证审验中,审验人员应对经营者交验的证据和其它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好《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场记录表》。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其补办或限期改正。 4、签署审验结果。对审验合格者,审验人员应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加盖“审验合格”印章和审验日期。审验期过后未予审验和审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
路基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为: 1、检查路基各部分是否完整,尺寸是否符合标准和有无变形情况发生; 2、检查路肩有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现象发生,并检查横坡是否适度、表面是否坚实、整洁和与路面接茬是否平顺: 3、检查边坡是否稳定、坚固,坡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冲沟、松散现象发生; 4、检查挡土墙的护坡、防沙设施是否完好、泄水孔有无堵塞: 5、检查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沟、泄水槽等有无淤塞、高草 等现象,检查纵坡是否符合规定、进出口维护是否完好、路基路面及边沟内是否有积水: 6、检查有无翻浆、坍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病害发生。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在正确的车道行驶。如果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根据规定,需要扣3分,罚款200元。但如果因道路施工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可以借道行驶,这种属于特殊情况,并不算违章。 如果因施工不按车道行驶被拍违章,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核查情况,情况属实,则会撤销违章处罚。 根据规定,在修路、架桥等相关占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时,建造方需先向路政部门递交相关手续,交通执法部门会安排相应的交警,或者安放相应的交通标示,来进行导向行驶。而在修路期间,如果有明确交通指引,允许车主逆行的话,那就不算违章。
道路上有泥巴可以投诉。道路上有泥巴可能对行车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清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事分为: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的事故: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主要是关于确定当事人责任的规定。具体内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摩托车依法属于机动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另外,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针对违章停车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为: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该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在规定的地点之内,停放车辆,车辆的停放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的内容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违反第35条规定的,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当然如果造成了交通事故,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再根据认定的结果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规定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即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时承担8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2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时承担6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承担4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60%。 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