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机动车的登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由其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对全国的机动车实施统一管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并核发牌证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机动车进行登记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机动车实行统一管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但考虑到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行的农用机动车管理体制,立法机关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等事项作了特别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等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只是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和牌证发放等工作,至于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处罚、交通事故的处理等,仍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只需依法提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有关凭证和证明即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在上述规定之外,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其他证明或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是指依法能够用于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本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对于自然人而言,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公安机关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核发居留证件均属于有效的身份证明。对单位而言,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均是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指证明机动车来源合法并已经办理了国家规定的必要手续的各种证明。机动车来源不同,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机动车来历证明也不一样。一般来说,购买的机动车,来历证明是机动车的销售发票。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裁判而转移所有权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行政渠道调拨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有关部门依法出具的调拨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机动车整车生产企业对其出厂的机动车经检验合格后出具的证明文件。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是指证明进口机动车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进口管理各项规定的各种证明文件,具体包括:海关依法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等。根据国家规定,购买机动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为了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此外,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还规定了一些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机动车,在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应的免税凭证。免征车
可以更换行驶证,换证流程如下: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3.到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4.缴纳相关费用。5.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行驶证》。
行驶证照片不能给别人吗。别人可以利用上面的信息套用证件。因为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机动车行驶证》具有唯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
交通事故的管辖权可以经选择而确定,可以是侵权行为地,也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的车辆,电瓶车是否需要鉴定,交通部门根据案件的需要作出决定。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般是不超过一个月。
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没有追偿的权利。只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才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但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