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1、违法。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没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
公司要求职工加班,职工是有权利拒绝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职工都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 依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规定的限制,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需要紧急处理的;或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双倍工资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中对双倍工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2、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工作报酬; 3、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7、双方的法律责任等。
是否算工伤,必须证明生病与从事的工作有相关性才行,这个要经过有工伤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才行,不过一般非职业病都很难申报成功。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交,外包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数额、缴纳方式等都是由劳务外包公司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双方都可以承担缴纳事务,一般情况都是约定由劳务服务外包单位负责办理。原因是外包公司与外包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应该由劳务外包公司来负责外包员工的社保缴纳。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二者之间存在差异性。 产假工资是基于个人在假期中的职位,在停工休息期内,由其所属的用人单位按惯例提供工资福利待遇;而生育津贴则是针对在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且满足津贴享受条件的劳动者,当其经济水平满足相关要求后,社会保障部门会向他们提供生活所需之金额。 假设女性员工在休假期间领到的生育津贴高于当期平均工资,那么其用人单位便不再需要为她们发放产假工资;但若津贴低于此水平,相关用人单位就需承担起补充差额的责任。